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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审查时的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00:04:20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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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类、2.其他加工粮制品、3.食用植物油、食用油制品、食用动物油脂、4.调味品、5.肉制品、6.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及其他谷物配方粉、7.饮料、8.方便食品、9.速冻食品、10.马铃薯食品、11.含茶产品及代茶、12.其他酒类、13.蔬菜产品、14.水果产品、 15.其他豆制品,16.糖

1、综合性

1.现行规定未涵盖的食品如何申请生产许可证?

答:现行细则未涵盖的食品将与28类其他食品一样颁发证书。 是否属于未发现的食品,应当由总局组织的专家委员会确认。 其他食品只有一个申请单元,即其他食品(具体产品名称),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801。审查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 2004 年版)。 认证检查项目根据企业标准确定。 企业标准应当备案并通过合理性审查。

2、《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年版)及相关规则中,许多标准正在不断增补、更新和修订。 当新标准发布实施时,我们是否会执行新标准?

答:新标准实施后,将执行新标准。 必要时,总局将根据标准的变化组织相关规则的修订。

3、保健食品是否应按照加工食品的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答:保健食品应当按照加工食品的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审核该类产品时,可以按照28大类食品中对应的食品类别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保健食品还应当符合国家保健食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4、当归、党参、沙参、罗汉果、百合、决明子、阿胶等动植物原料可以添加到食品中吗?

答: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食品中不得添加药物;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两用物质,可以作为食品原料或者配料,但不得宣传或者标注治疗效果; 国家规定可以使用与保健食品有关的物品,只能在保健食品中使用。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药品名称或者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药品的名称。

5、如何审查企业标准的合理性?

答:审查企业标准的合理性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相关标准

A。 企业标准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通用技术标准,如: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

b. 企业标准中的检验项目数量应当覆盖相应细则产品质量指标要求中规定的检验项目。

C。 企业标准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可参照同类、类似工艺食品的技术指标要求确定。

(2)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A。 企业标准的内容应当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b. 企业标准内容基本满足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个别指标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一致的,应当证明其合理性,并在标签上注明;

C。 企业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提供具有相同或者相似工艺、类似产品的标准内容,证明其合理性。

d. 企业标准中项目的调整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认证检验项目中,有的明确规定了有毒有害物质的检验,如“苏丹红”。 难道没有明确规定的检查就可以忽略吗? 如果可能存在“苏丹红”等有毒有害物质,我们该如何处理?

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则及相关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必须检查的检查项目; 未规定的项目无需检验; 但当产品中可能含有“苏丹红”等有毒有害物质时,应增加检验项目。

2.其他加工食品

7、包子、花卷、煎饼、包子等主食,应该属于哪一类?

答:该类食品纳入糕点许可范围,执行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 馒头、卷饼、包子归入糕点申请单元中的烹饪类,煎饼归入糕点申请单元中的烘焙类; 认证检验按照GB7099《糕点、面包卫生标准》进行。 脂肪含量低的产品不需要检查酸价和过氧化值。 其他项目按企业标准执行。 工厂检验项目按细则进行。 采用速冻技术生产的此类食品应当认定为速冻面米食品。

8、我们日常生活中吃的湿米粉是否属于许可证范围?

答:如果“湿米粉”是以湿糯米粉为原料生产元宵、汤圆的,则属于其他粮食加工品的制粉加工品申请单位; 如果是已经煮熟但需要加热才能食用的湿米粉(如云南、广西的湿米粉)则属于其他粮食加工产品中的成品粮食面粉制品的申请单位。

九、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已取得大米生产许可证,现在生产黑米、红米、碎米、糙米等产品的,是否需要按照大米审核规则单独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他粮食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

答:只要生产大米、面粉、面条以外的其他粮食加工产品,就必须按照其他粮食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

如果碎米仅作为食品原料,不直接进入市场销售,则无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10、石磨生产的加工粮食产品灰分高。 怎么对付他们呢?

答:公司所使用的生产加工设备必须保证最终产品的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如果因设备问题导致公司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公司需要对生产加工设备进行改造或更新。

11.企业生产加工真空包装八宝粥原料,外购糯米、黑豆、红豆等产品按比例包装销售的,属于哪类许可证范围发行?

答:该类八宝粥的原料:糯米、黑豆、红豆等谷物组合包装产品,经过除杂、包装等加工工序,列入其他谷物加工产品认证单位。加工谷物产品。

3、食用植物油、食用油制品、食用动物油脂

12、以小品种植物油为原料制成的枸杞油丸,如采用超临界萃取技术生产的枸杞油,是否在认证范围内?

答:采用超临界萃取工艺或其他工艺生产的枸杞油或其他小品种食用植物油,不添加任何辅料,瓶装或其他包装形式(如油丸),均纳入认证范围,生产企业必须有必要的生产设备。

十三、已取得食用植物油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可以委托GMP认证企业封装葵花籽油等吗? 该企业是否可以作为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包装车间进行检查?

答:通过GMP认证的企业生产胶囊包装葵花籽油产品。 该企业为植物油包装企业,需申请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 取得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后,按委托加工方式进行加工。 不能作为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包装车间进行现场检查。

4、调味品

14、调味品细则中的半固体调味料涉及蛋黄酱加工,蛋制品细则中也涉及蛋黄酱加工。 哪些类型的食品应分类进行认证?

答:根据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确定。 调味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调味品细则的规定进行审查并颁发证书。 蛋制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蛋制品审查细则审查并颁发证书。

5、肉制品

15、淀粉含量大于10%的肠溶产品应归入哪类食品,应纳入哪个认证单位?

答:淀粉含量大于10%的香肠制品应纳入肉制品中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申请单元。 产品名称中必须含有“淀粉”字样,如:“xxx淀粉香肠”或“淀粉xxx香肠”等。淀粉含量超过10%的产品应制定并执行企业标准,标准必须规定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5%。

16、生香肠和中式香肠在肉制品规格上有什么区别?

答:生香肠是熏制、熟制香肠的半成品。 其工艺过程与熏熟香肠基本相同,只是不经过热处理。 其主要加工工艺包括:选料修整、配料、腌制、切割、斩拌(或搅拌)、灌装、包装。 中式香肠的主要加工工艺可分为:选料切块、配料、灌装、干燥、烘烤和包装。 主要区别在于,中式香肠需要干燥和烘烤,而生香肠不需要这个过程。

十七、肉制品加工企业生产的卤蛋应包含哪类产品认证?

答:认证证书按照肉类产品细则进行审核和颁发。 该产品属于酱卤肉制品认证单位。 认证检验按照熟肉制品卫生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

6、乳制品、婴儿配方奶粉、婴儿及其他配方谷物粉

18. 什么是牛初乳粉? 可以添加其他乳制品吗?

答:牛初乳粉是以牛初乳为原料,经灭菌、离心脱脂、低温干燥而成的粉状或结晶状产品。 牛初乳粉不得添加其他乳制品或任何物质,否则不能称为牛初乳粉。

十九、以复原乳为原料生产乳制品的生产企业有哪些要求和规定?

答:企业生产条件必须符合《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和《乳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规定。 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 进行现场检查时,可根据产品定义和基本工艺流程,按照乳品生产许可审查规则要求进行检查,减去收奶设备。

20.婴幼儿配方乳粉审查细则要求企业定期对维生素、微量元素等食品营养强化剂进行核查。 这里的“定期核查”具体指什么?

答:企业应对使用的维生素、微量元素等食品营养强化剂进行定期核查。 这是根据企业的验收标准来检验原材料的质量。 目前,大部分企业不具备检验能力,应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21、乳制品清洗作业区域中“企业专用灭菌方法进行灭菌”是什么意思?

答:企业专用的灭菌方法可以有紫外线、臭氧、杀菌剂熏蒸等,方法各有不同,只要能杀灭对产品质量有害的微生物,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即可。

7. 饮料

22、氨基酸口服液等营养口服液是否属于饮料单位或特殊膳食食品?

答:按照普通食品生产的氨基酸等饮料可以纳入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范围,但产品名称不得以药品名称命名。 氨基酸口服液不是食品名称。

8、方便食品

23. 月饼馅料应包含在什么类型的产品中?

答:月饼馅料纳入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颁发范围。

(一)月饼馅料的基本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辅材料加工、蒸煮(搅拌)、冷却、包装等环节。

(2)月饼馅料必要的生产设备包括:a. 原辅材料加工设施(清理设施、破碎设备等); b. 烹饪设备(如夹层锅等); C。 冷却设施; d. 包装设备(如包装机等)。

(3)产品相关标准:SB 10350-2002《月饼馅料》; 经注册有效的企业标准。

(4)检验项目:参见糕点质量检验项目表。 月饼馅料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干燥失重、总糖、脂肪、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二氧化硫、防腐剂(山梨酸、苯甲酸、钙)丙酸钠(钠))、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色素(根据颜色和光泽选择)、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标签和其他指定项目企业标准。 其中,豆沙馅和豆沙馅的干燥失重、脂肪、酸价、过氧化值项目不予检查。

24、瓦楞面工艺与热风干燥面条很相似,但产品的碘色和复水率不符合方便面的要求。 产品需要煮沸后才能食用,产品通常符合企业标准。 该产品应该属于哪个类别?

答:属于其他粮食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发布范围。

25、如何审核方便食品企业自行生产的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包括哪些产品?

答:根据料包的产品属性和相应细则,核发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

9、速冻食品

26. 目前,一些制造商生产的产品不采用速冻技术,而是采用冷冻技术,例如冷冻面团。 这些产品应包含在哪类产品认证中?

答:采用冷冻技术生产的食品不纳入速冻食品认证范围,按照相应类别颁发认证。 例如,冷冻面团应与其他谷物加工产品一样进行认证。

27、非速冻肉丸产品如何出具合格证?

答:该证书是根据《肉类产品检验细则》出具的。 熟肉丸属于酱卤肉制品认证单位,执行熟肉制品卫生标准和企业标准; 生肉丸属于腌制肉制品认证单位,执行腌制肉制品卫生标准和企业标准。

28、“未经包装的速冻其他食品不得销售,严禁拆包零售”的依据是什么?

答:按SB/T10379-2004《速冻调理食品》和SB/T10289《速冻面米类食品》规定执行。

29、速冻食品(及其他类型速冻食品)在出厂、认证、监督检验中均存在微生物项目。 但速冻蔬菜标准中并无微生物指标要求。 如何评估上述产品的微生物项目?

答:对于只生产速冻果蔬产品的企业,如果企业标准中没有微生物检验项目,则不需要相应的出厂、认证、监检项目。

10、马铃薯类食品

30、切片薯片最初被认证为膨化食品。 马铃薯食品审查细则实施后是否应重新审查并更新? 如何确定序列号?

答:已经获得膨化食品认证的切片薯片可以继续使用膨化食品编号。

31. 南糖、麻糖、关东糖等中式糖果应该放在哪个单元? 如果放入糖果单元,则不符合糖果单元的卫生标准。

答:根据糖果认证,认证检验项目可以按照企业标准确定。

11. 含茶产品和代茶

32、含茶制品和茶代用品是否需要具备国家特种职业资格“品茶师”?

答:含茶产品和代用茶不需要国家特殊职业资格“品茶师”。

33、茶叶产品微生物检测应遵循哪些标准?

答:含茶产品审评细则仅要求速溶茶进行微生物检测,检测结果根据企业执行标准确定。

12.其他酒

34. 无酒精葡萄酒是否被认证为葡萄酒?

答:根据GB 15037-2006《酒》标准,该产品应称为“脱醇酒”,并按葡萄酒、果酒审查规则进行认证。

35、其他酒类审查规则中,必要的生产设备包括灌装设备,但没有提及洗瓶设备。 这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需要洗瓶机呢?

答:企业至少应该拥有一台半自动洗瓶机。

36、企业自酿黄酒、白酒等作为酒基的,是否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答:生产黄酒、白酒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

37、白兰地可以用不锈钢罐储存吗?

答:根据国家标准GB 11856-1997《白兰地》规定,白兰地需要在橡木桶中存放一定时间,然后才能用其他容器存放。

38.根据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核细则,必备的检验设备中,需要配备分光光度计来测定甲醇和杂醇油项目。 但如果企业用气相色谱仪来测定甲醇和杂醇油,还需要购买分光光度计吗?

答:使用气相色谱法测定甲醇和杂醇油的企业不需要分光光度计。

39.新的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将许可证申请单位和产品划分为“酒(液)”。 酒类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与许可证名称相同的产品名称。 “酒(液体)”?

答:酒类企业应当按照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类标签通则》的规定在其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产品名称。

13. 蔬菜制品

40. 干明太鱼、干菜、野菜、豆制品等韩国特产零食、泡菜有哪些经过清洗、沥干、混合、包装的? 需要多少证书?

答:产品中的主要产品应根据产品配方确定,并按主要产品类别申请认证。 如果主要是蔬菜干制品,其他鱼干、豆制品只需检查其生产条件是否符合相关细则即可。

41、葛加工品的申报单位如何界定?

答:葛根根据不同的工艺可以生产成多种产品。 葛根汁被认定为其他饮料,葛根粉被认定为植物产品,葛根淀粉被认定为淀粉及淀粉制品等。

14.水果制品

42. 果酱、果味酱、巧克力味酱应放置在哪个单元?

答:果酱可以纳入水果产品或调味品的许可范围。 果味酱、巧克力味酱均纳入调味品许可范围。 纯巧克力酱属于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认证范围。

43、葡萄干、杏干、无花果干等多是农民晒干的。 烘干后分拣包装,供加工企业采购。 对于干燥产品的个体农民和包装公司有什么要求,如何申请证书?

答:个体农户进行葡萄、杏、无花果等农产品初加工,不需要申请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工葡萄、杏、无花果等农产品,包括收购、分选、包装葡萄干、杏干、无花果干等,应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进行以及水果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核细则 申请认证。

茶叶、干制水产品、调味品、蔬菜、食用菌等食品依此执行。

44、干果产品的水分指标是否按企业标准测定?

答:龙眼、荔枝、葡萄干、柿子的水分指标按照GB16325-200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执行。 其他干果产品的水分指标按企业标准测定。

15. 其他豆制品

45. 制造商生产豆腐时,在最终生产过程中增加了速冻步骤。 是按照豆制品还是其他速冻产品来颁发证书呢?

答:按照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类别划分。 如果是速冻产品生产企业,则按速冻食品颁发许可证; 如果是豆制品生产企业,则许可证将作为豆制品颁发。

46、​​有些臭豆腐制品是用臭盐水浸泡豆腐制成的非即食制品。 盐水浸泡过程中有一定程度的发酵。 然而,这些产品是由获得非发酵豆制品许可证的公司生产的。 它们的生产工艺与发酵豆制品不同。 它们是否应该作为非发酵豆制品获得许可证?

答:由于这些产品没有完全发酵,因此可以认证为非发酵豆制品。

47. 豆制品工厂的面筋生产是否需要单独获得认证?

答:豆制品或其他粮食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公司主导产品为准。

48. 由豆沙和琼脂制成的“栗羊羹”产品是否可以像其他大豆产品一样获得认证?

答:豆制品、糕点、蜜饯生产许可证按照公司主导产品核发。

49、脆豆腐皮的制作过程是豆腐皮浸泡、豆腐丝油炸、搅拌调味、真空包装。 脆皮豆腐皮应该包含哪个单元?

答:此类产品可纳入《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的非发酵豆制品单元。

50、变性淀粉是否属于认证范围?

答:由于变性淀粉多为食品行业的添加剂和改良剂,因此不属于淀粉及淀粉制品的认证范围。

16. 糖

51.修订后的审查细则规定,石灰、硫磺、磷酸等加工助剂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这是否意味着企业可以使用工业级石灰、硫磺和磷酸作为加工助剂?

答:修订后的审查细则规定,石灰、硫磺、磷酸等加工助剂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使用工业级硫磺和磷酸作为食品生产加工助剂,而只是意味着当没有食品级加工时添加添加剂,如石灰等符合相关标准的加工助剂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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